民眾線上申請須知

因應IE瀏覽器相容性問題,如無法順利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,可更換為Microsoft Edge、Google Chrome或其他瀏覽器再做申請。

申請方式

申請方式:
1. 網路申請
(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領、領件)
2. App申請(iPolice)
3.親自到事故處理單位
4.若有任何疑問,請洽本大隊服務櫃檯專線(02)2225-5999分機4555

交付方式

領取方式:
1.申請或取件時請攜帶(1)身分證正本(2)印章。
2.自然人憑證線上領件
(限事故當事人本人之自然人憑證,並請於領件簡訊通知後翌日起7日內完成領件)
3.當事人若無法親自辦理申請,受託人應攜帶:
(1)當事人委託書正本
(2)當事人身分證正本
(3)受託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
4.相關文件進度電話查詢:(02)2225-5999分機4555
(案件完成後以電話通知、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)

處理期限

1.現場圖: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。
2.現場照片:事故發生7日後可申請。
3.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:
本市加強為民服務於事故發生後(任何時間)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作業時間約30個日曆天,案件完成後以電話、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;惟處理量大,若有延遲情形,請多包涵。

備註欄

1.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資料,其範圍以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、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限。
2.可指定就近警察機關領件(各分局交通組、交通分隊及事故專責小組、派出所共191個領件單位)。